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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关于印发《江西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 【字体:
关于印发《江西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20

 

江西省农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试   行)

 

第一条  评定标准

农业专业初级技术人员必须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有关法规、标准、规程,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及本行业最新技术和发展趋势,能将农业新技术成果推广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专业一般性技术问题,业绩比较显著;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业经济、农业环保、农业机械化等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在职在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考核定职人员除外)。农业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农业技术员和助理农艺师、畜牧兽医技术员和助理畜牧兽医师、工程技术员和助理工程师、农经员和助理农经师。

第三条  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在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者,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或不得申报:

() 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期1年申报;年度考核、工作质量评估、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延期2年申报;受警告以上处分,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受到不能解决处分的人员延期3年申报;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

() 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 员级

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在农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

() 助理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获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

(2) 获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在农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3)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

(4)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三、外语条件

按国家和本省有关外语要求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与业绩水平条件

() 能够熟练地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 具有完成一般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 能够或相对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报告或发表专业技术论文。

() 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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