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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时冻结乡镇卫生院人员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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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暂时冻结乡镇卫生院人员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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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5-25 |
卫 生 部 办 公 厅 人 事 部 办 公 厅 关于暂时冻结乡镇卫生院人员的紧急通知 |
| 卫办基妇发[2002]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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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11.14 |
浏览次数: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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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人事厅局 : 做好乡镇卫生院改革是深化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1]39号),乡镇卫生院将上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人事制度也将进一步改革。 为保证乡镇卫生院改革和调整的顺利实施,各地在县级政府部门的具体改革办法出台之前,各乡镇卫生院人员暂时冻结,不得随意调入人员。自本文件下发后,凡未经审核批准新进入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一律清退,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县级卫生、人事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对于乡镇卫生院急需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特此通知。
二00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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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录入:ycpjc 责任编辑:ycpj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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