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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费培训 | |||||
| 作者:江西省人民政府 案例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的意见(赣府发[2005]21号文件)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5 | |||||
| 1、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其他失业人员提供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
2、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其他失业人员、进城登记求职农村劳动者提供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 3、对一定期限内不裁员或极少裁员的参保单位,可给予职工转岗转业培训补贴。 4、面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村家庭的子女,每年定向招收5000名,其学费、实习实验费由政府补贴50%,学生自身承担50%,并促进其实现就业。 政策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的意见(赣府发[2005]21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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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录入:ycpjc 责任编辑:ycpj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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